银行理财资金是否在“涌入”股市?
近日,银监会向部分银行下发《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指出银行理财可以独立开立证券账户,这被部分网络媒体理解为监管层鼓励银行理财资金入市。
多位银行理财人士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指出,银行理财早就可以独立开立证券账户。而且,并没有资金大量“涌入”股市的情况。
某股份行资管部总经理指出,目前及长远来看,银行理财产品投资仍将会以固定收益类资产为主,保持风险相对较低、收益相对稳健的特征。
实际上,《征求意见稿》已酝酿多时。
据参会人士介绍,此前的10月份,监管层召集部分银行举行座谈会,就征求意见。除了对目前银行理财现有的部分监管规定进行整合,更重要的是推动银行理财的净值化转型和“非标”转型。
而一直缺乏法律主体地位的银行理财,更是有望被确立为信托关系。
另一家大型股份行资管部总经理告诉本报记者,《征求意见稿》强调了银行理财独立性和破产隔离的法律效果,履行“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职责。实质上赋予了银行理财信托关系和一定程度上的SPV主体地位。
目前,相关监管方亦在推动,随着《商业银行法》、《信托法》修订,能确立银行理财信托关系。
早已允许独立开证券账户
银行理财资金不能投资于境内二级市场股票的相关规定,并未有任何改变。
早在2009年7月,银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投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发〔2009〕65号)就明确指出,“理财资金不得投资于境内二级市场公开交易的股票或与其相关的证券投资基金”、“理财资金不得投资于未上市企业股权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或交易的股份”。但是,风险承受能力较强的高资产净值客户、私人银行客户、机构客户产品不受这两条限制。
此次《征求意见稿》继续沿用了上述规定,并没有实质调整。
再者,《征求意见稿》指出,“允许以理财产品的名义独立开立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等相关账户,鼓励理财产品开展直接投资。”但是,这并非如部分网络媒体所言“银监会鼓励银行理财产品直接投资股市”。
2013年12月,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发布《关于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开立证券账户有关事项的通知》就已经明确指出,每一个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均可以在沪、深市场各开立一个证券账户。并且,证券账户仅用于参与证券交易所标准化债券、信贷资产支持证券、优先股等固定收益类产品的投资。
某国有大行资管部人士介绍,一直以来,银行理财无法独立开设证券账户,并不能直接进入交易所市场,而是通过绕道券商资管、信托计划、基金子公司等“通道”进入交易所市场,通道费一般为1‰-2‰左右。能够独立开立证券账户,也只是为面向高净值人群发行的、投资股票市场的银行理财产品节约了一定的“通道”费,正是目前监管层一直在推动的银行理财“去通道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