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乔加伟 柳灯 上海、北京报道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最新获悉,9月底,国家外汇管理局(下称“外管局”)向银行间参与机构下发《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调整金融机构进入银行间外汇市场有关管理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稿》最大特色是放开了券商等非银机构参与外汇即期和衍生品交易,征求意见过程中传递的信息是,尽管这些机构被允许进入市场,但前期仍会实行交易限额管理。”宁波银行(002142,股吧)一位人士称。
本报记者获取的《征求意见稿》显示,“境内金融机构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取得即期结售汇业务资格和代客人民币对外汇衍生品业务资格后,在满足交易、清算、信息等相关技术规范条件下,可以成为银行间外汇市场会员开展人民币对外汇即期和衍生产品交易”,并明确“不实施事前入市资格审查”。
扩容至非银机构
除券商等非银机构,此次,外管局还表态,经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货币经纪公司(含分支机构),可以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开展人民币对外汇衍生品产品交易、外汇对外汇交易、外汇拆借等外汇经纪业务。
一位业内人士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此次外管局新规主要为增加外汇交易参与主体,使得交易更加活跃。“至于这个时点扩容,一是按照国际经验,与证券相关的资本项下开放都比较晚一点,二是因今年以来的汇改创造了条件”。
据了解,目前银行间外汇市场主要参与者还是以商业银行、外资银行为主,企业财务公司和其他非银机构参与门槛高,其中,企业必须具备相当高外贸和外汇交易量才被允许进入银行间外汇市场。
显然,更多外汇交易主体进入,银行间外汇市场活跃度将提高,从而使得人民币对外汇即期和衍生品价格更加市场化。在上述业内人士看来,这与外管局放开市场准入和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政策是一致的。
日前,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易纲在《中国金融》上发表署名文章《外汇管理方式的历史性转变》,就提到外汇管理要从“有罪假设”转变到“无罪假设”,从“正面清单”转变到“负面清单”,以推进事前准入审批转向事后管理。
上述宁波银行人士告诉记者,从他们了解的信息看,《征求意见稿》中新被纳入的非银金融机构,早期仍只能从事代客交易,自营业务暂不放开。上述业内人士认为,并不会有大量新的非银金融机构马上参与交易,因为相应的技术人才和项目储备尚不够。
银行间市场作为国内最大场外市场,从名称上常被曲解为商业银行之间的货币、债券、外汇交易市场,银行间市场的交易主体扩容事宜,监管层和交易商协会近期一直在酝酿。
国庆节前,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参与的一场研讨会上,银行间交易商协会秘书长谢多曾透露,银行间交易商协会目前大约有4000家会员,有1000家不到是银行、保险公司,另外3000名是企业,下一阶段非金融机构将逐步进入银行间市场。
交易对手暂限做市商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征求意见稿》对新规风险防范也进行了考量,其中明确“金融机构首次开展人民币对外汇即期和衍生产品交易前,应将本机构即期和衍生产品交易的内部操作规程和风险管理制度送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备案”。
据悉,风险管理制度应至少包括风险测算与监控、内部授权授信、信息监测管理、风险报告和内部审计等。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规定,非银行金融机构只能与银行间外汇市场做市商开展交易。
“目前外汇市场做市商主要为商业银行,其外汇交易量大、信用高。只允许非银金融机构与做市商交易也是为了初期控制风险。”上述宁波银行人士表示。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悉,目前,同时具备外汇即期交易、远期交易做市商资格的机构仅有20多家,全部为国内大中型商业银行和外资银行;此外,北京银行(601169,股吧)、上海银行、南京银行(601009,股吧)三家城商行具有“即期尝试做市资格”,尚不能进行外汇远期交易做市。
一家股份制银行交易员也对记者称,新进入的非银机构经验有限,这些机构直接参与外汇交易风险较大,“这就好似目前很多银行在部分衍生品交易上仍被限制,主要是为了分步推进,风险可控。但从长期和国际来看,未来这些机构或将被允许直接外汇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