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曾颂 深圳报道
入华展业6年后,外资消费金融公司“捷信中国”终于在2012年抵达盈亏平衡点。但“微乎其微”的盈利尚不值得庆祝,眼下令捷信高层头疼的,是横亘在公司与消费者之间的巨大认知鸿沟。
由于借道信托放款,捷信给予消费者的借款成本很高。一些顾客认为捷信从事“高利贷”,有违商业伦理,因此拒绝还款;亦有媒体报道,武汉许多学生通过捷信贷款买高档手机,可能留下信用污点。展业最早、盈利最弱、质疑最多,捷信中国的独有模式如何前行?
低收入者成“信托融资方”
在国内许多手机专卖店、电脑城乃至摩托车行,都可见“捷信HomeCredit”的红色标签,意味着你可以在该商户申请分期购买,由捷信提供融资。贷款只需出示身份证件,填一张申请表,几十分钟内可完成审批。
一些消费者现场办了分期购买,回家一算觉得不对:2000元的1年期贷款,每月要还240多,仅以贷款额计算,“利息”竟超过40%,这不是“高利贷”吗?还有人上网找同样经历的“受害者”,相约不还钱。
“我们面对中低收入群体,没有完整征信记录,很多人连信用卡都没有。”捷信政府与公共事务总监米兰·托马内克对记者说,“小额贷款的成本高、风险大,费率必然会高过一般贷款。”
同样的融资成本,消费者认为是“利息”,在捷信看来是“费率”,由此产生巨大的认知鸿沟。
原因在于商业模式:捷信自2007年起即在广东开展消费金融服务,因当时国内尚未开展该业务试点,只能以“担保模式”曲线进行:资金由信托公司提供,捷信负责担保以及贷款的实际发放;信托公司收取不超过基准利率4倍的利息,捷信收取担保费等费用。
外贸信托是捷信的合作伙伴之一。公开资料显示,从2011年至今,外贸信托为此发售至少9笔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年化收益率均在8.5%以上。信托本已是高息融资,加上捷信的收费,很容易超过央行同期基准利率的4倍。
信托公司的客户多是地产、基建企业,有高利润对冲融资成本;捷信手里的低收入群体,显然不是合适的信托融资方。
2010年起,银监会在北京、天津、上海、成都启动消费金融试点,允许成立4家消费金融公司。捷信取得了天津地区的经营牌照,可在当地以自有资金放款,降低成本;但天津以外仍需与信托公司合作。业内有消息称,第二批试点牌照即将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