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江苏证监局披露对新纪元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纪元期货”)采取警示函监督管理措施的决定。
经查,新纪元期货通过FISS系统报送的风险监管报表存在未准确划分应收款项账龄和未准确计量和确认预计负债的问题。
公司报送风险监管报表存在的上述问题,影响到江苏证监局对公司风险状况的判断,现根据《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管理办法》(证监会令131号)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请公司立即报送更正的风险监管报表,并决定对公司采取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文/新浪财经 郝显)